我国已经进入了重化工快速发展的阶段,又处于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新时期。由于长期以来一些地方没有妥善地解决好环境与发展的关系,没有认真地执行环保法律法规,增长方式粗放,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越来越尖锐。环保总局曾经多次发出警告,我国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为严峻的环境形势,一些地方已经触及了环境承载力的底线。同时,环境污染已经给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带来了极大损害,全国每年因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不断增多,环境投诉密集出现,由此所造成的社会阵痛越来越剧烈。环境问题不仅成为推进科学发展的瓶颈,而且成为民生之痛、社会之瘤。在这样一个特殊的时期,处于风口浪尖的环保部门承担起了化解矛盾的巨大压力和艰难任务。
经济与环境矛盾的背后是利益博弈。在大力推进环境保护的过程中,不可避免地要触及地方政府和强势经济集团的利益,作为在政府权力架构中不具备“强势”地位的环保部门在平衡经济与环境的关系、处理因环境问题引发的公共危机事件时,不仅需要智慧,更需要胆魄。近年来,环保总局顶住各方压力,毅然决然地采取一系列强硬措施,刮起了“环保风暴”,一方面加大环境监管力度,如先后叫停了一批投资巨大的建设项目,对严重违法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;另一方面,适应新形势,不断建立、创新制度,如对严重违法的地方以及企业集团实施“区域限批”政策,与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加强环境保护责任追究的措施,查处一批责任人。在今年的世界环境日,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向中外媒体宣布,要把环境保护列入政府官员的政绩考核中,实行一票否决,充分表明了环保总局加强环境保护、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强决心。
虽然环保部门一直站在推进科学发展、协调发展、和谐发展的关口前面,但是,由于观念、制度等因素的制约,在很多时候却又处于无能为力的尴尬局面。为了拉动GDP增长,为了创造政绩,一些地方政府、企业对环保部门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置若罔闻,阻扰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实施监管;更有甚者,把环保部门看作阻碍经济发展的“障碍局”,随意撤换严格执法的环保部门领导干部。可以说,环保部门在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、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上,一直是负重前行,承受着巨大的压力,担当着极大的风险。因此,做好环保工作需要一种敢于牺牲名利、勇于挑战困难的精神。
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公共利益中的重要组成部分,六里屯垃圾发电项目、厦门海沧的PX项目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就是例证。解决这样一个广泛影响社会、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,不仅需要一套完善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来防患于未然,而且需要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,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。